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中关于集中建设大机组,实施“上大压小”建设大型电源项目的相关精神,纳入小火电关停规划并按期关停的机组可享受发电量指标,并通过转让给大机组代发获得一定经济补偿。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资产,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江门市北街联营发电厂(以下简称北街电厂)目前闲置的发电容量指标。公司委托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北街电厂目前闲置的3号发电机组2.5万千瓦发电容量指标进行了评估(中广信评报字[2013]第125号),其账面价值为人民币0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750,000元。
此次拟转让资产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转让资产的原则及方式
为盘活资产、收回资金,公司拟按合法合规的程序,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原则转让上述闲置的发电容量指标。
3、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江门市北街(联营)发电厂发电容量指标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此次闲置发电容量指标的转让;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此次闲置发电容量指标转让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若届时承接上述闲置资产的对象为关联方,公司将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程序并予以披露。
三、拟转让资产的基本情况
北街电厂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总装机容量4.3万千瓦,机组构成为:1号机组0.6万千瓦,2号机组1.2万千瓦,3号机组2.5万千瓦。目前及今后,北街电厂1号、2号机组即可满足周边汽、电用户需要,故3号机组及发电指标为闲置资产,详见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2013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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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单位:江门市北街(联营)发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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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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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无形资产名称
或内容 |
取得日期 |
法定/预计使用年限 |
账面
价值 |
尚可使用年限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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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热电厂关停火力发电机组容量发电指标(2.5万千瓦) |
200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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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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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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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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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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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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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闲置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2、上述闲置资产的价值已经具有执行、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2013年4月30日;主要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主要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结果:其账面价值为人民币0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750,000元。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闲置资产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北街电厂总装机容量4.3万千瓦,由1号、2号、3号机组构成。由于1号、2号机组即可满足周边汽、电用户需要,3号机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同时北街电厂机组装机容量小、机型落后、能耗高,属国家政策淘汰机型;另外,今后关停小火电机组发电容量有偿转让的政策存在不确定性。基于以上因素,公司拟将北街电厂3号发电机组2.5万千瓦发电容量指标以不低于评估价格进行转让。
对上述闲置资产进行处置,可增加公司收益,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盘活资产、收回资金,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