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其中除非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外的投资金额不高于2亿元。投资主要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回购、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非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包括: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非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类理财产品。
四、投资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的自有资金。
五、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根据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授权事项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及购买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授权事项的议案》,同意对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及购买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的授权事项进行调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次授权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已定于2018年1月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投资,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 汇率及资金面的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系统性风险。同时,投资标的自身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产品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不可控因素,会造成公司收益和本金减少或损失的可能性。
(2)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承诺保本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择机参与投资业务,将做好投后管理,穿透考察投资业务,严格界定最终投资标的。公司的投资标的主要以低风险的非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为主,投资风险可控,如操作好能够获得较好的收益。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公司制定的《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规定了公司投资的管理规范和流程,为公司投资提供了制度保证,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可有效地降低潜在的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购买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通报公司,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进行投资及购买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对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及购买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的授权事项进行调整,增加投资及购买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适度增加投资及购买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能够提升投资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及购买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授权事项的议案》,同意对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及购买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的授权事项进行调整。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及购买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的授权事项进行调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及购买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的授权事项进行调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对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及购买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的授权事项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