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2月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胡成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限售股份数量(股) |
无限售流通股数量(股) |
胡成中 |
8,450,000 |
1.91% |
6,337,500 |
2,112,500 |
二、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胡成中先生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股份限售承诺:
(1)胡成中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承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的25%;自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
(2)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识,胡成中先生承诺自2015年11月2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本次减持符合《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4、胡成中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七条所列之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5、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胡成中先生将严格遵守《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胡成中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